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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药师考试专业实践能力考点:药物不良反应基本知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8
中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常考) |
1.基本知识 |
(1)不良反应的定义及分型 |
(2)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及临床特征。副作用、过度作用、毒性反应、首剂效应、变态反应、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继发反应、撤药反应 | ||
(3)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包括药物因素:药物本身的作用、药物不良相互作用、与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非药物因素:病人的内在因素(年龄、性别、遗传、感应性、疾病)、外在因素(如环境) | ||
(4)预防原则 |
药物不良反应 |
2.监测 |
(1)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
(2)监测的方法如自愿报告系统、医院集中监测系统,对重点药品进行监测 | ||
(3)程度分级标准:轻度、中度、重度 | ||
(4)因果关系评价原则: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 | ||
(5)报告范围:新药、老药 | ||
(6)不良反应的通报和药物警戒信号 | ||
3.信息 |
(1)来源 | |
(2)种类 | ||
4.药源性疾病 |
(1)药源性疾病的概念 | |
(2)常用药品的主要不良反应与常用药物致常见药源性疾病发生原因、临床特点、防治原则 | ||
5.药物流行病学 |
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实施应用的价值 |
一、基本知识(常考内容)
(一)不良反应(ADR)的定义及分型
1.定义: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正常剂量的合格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2.不良反应的分类:
病因学分类:
(1)A型(量变性异常)
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谢物所引起,为固有药理作用增强和持续所致。
A型不良反应特点:
①与药物的常规药理作用密切相关;
②剂量相关;
③具有可预见性;
④发生率高,死亡率低;
⑤时间关系较明确,可重复。
A类不良反应分类:
☆副作用
☆毒性反应
☆后遗效应
☆首剂效应
☆继发反应
☆停药综合征
(2)B类(质变型异常)
B类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者体质相关,具以下特点:
①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无关,用常规毒理学方法不能发现,难以预测;
②与剂量无关;
③发生率低,死亡率高;
④非预期;
⑤时间关系明确。
B类不良反应包括:
①变态反应
②特异质反应
(3)C型: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潜伏期较长,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
其发病机制:有些与致癌、致畸以及长期用药后心血管疾患、纤溶系统变化等有关,有些机制不清,尚在探讨之中。
特点:背景发生率高;非特异性(指药物);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较长;不可重现;机制不清。例如妇女妊娠期服用己烯雌酚,子代女婴至青春期后患阴道腺癌。
按发生机制分型:
1)A类(augmented)反应:即扩大的反应
2)B类(bugs)反应:即药物导致某些微生物生长引起的不良反应。
3)C类(chemical)反应:即化学的反应
4)D类(delivery)反应:即是给药反应
5)E类(exit)反应:即撤药反应
6)F类(familial)反应:即家庭性反应
7)G类(gene-totoxcity)反应:即基因毒性反应
8)H类(hypersensitivity)反应:即过敏反应
9)U类(unclassified)反应:为机制不明的反应
(二)不良反应的原因及临床特征:
①副作用:药物本身固有的,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
◇特点:治疗作用与副作用是相对的;
取决于药物的选择性。
②毒性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所引起的机体损伤性反应。
◇急性毒性:用药后立即出现。多损害循环、呼吸和神经系统。
◇慢性毒性:长期用药后出现。多损害肝、肾、骨髓、内分泌。
◇特殊毒性:包括“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
③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降到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效应。
例:镇静催眠药引起的“宿醉”。
④变态反应:少数免疫反应异常患者,受某些药刺激后发生的免疫异常反应。
与毒性反应的区别:与剂量和疗程无关;与药理作用无关;不可预知。
特点:过敏体质容易发生;
首次用药很少发生;
过敏性终生不退;
结构相似药物有交叉过敏。
⑤特异质反应:是一类先天遗传异常所致的反应。
例:蚕豆病。
⑥继发作用:药物治疗作用所引发的不良后果。
例: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二重感染。
⑦停药反应:指长期用药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重新出现或加剧,又称停药症状或反跳现象。
如: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乐定或普萘洛尔突然停药,都可引起反跳现象。
⑧首剂效应:某些药物在开始应用时,由于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较强烈的反应。
如:哌唑嗪等降压药首次应用治疗高血压可导致血压骤降。
可致停药反应的药物:(扩展内容)
镇静催眠药(停用引起兴奋亢进);
血管扩张药(停用引起血管收缩);
抗高血压药(停用引起血压骤升);
抗心绞痛药(停用引起心绞痛发作);
平喘药(停用引起哮喘发作加剧);
糖皮质激素(停用引起肾上腺功能不足症状);
(三)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
1.药物因素
(1)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引起不良反应
①以治疗作用为基础,药物本身药理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如:抗肿瘤的细胞毒性药可干扰细胞增殖,该作用可累及正常增殖组织。
②由于治疗目的不同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如:阿托品
③药物本身独有的不良反应:
如:氨基糖苷类的耳、肾毒性,磺胺药的胃肠道刺激作用等。
(2)药物相互作用:联合用药过程中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带来的不良反应也常有发生。
如抗焦虑药地西泮和催眠药水合氯醛合用可致过度抑制;降低血小板聚集的药物如阿司匹林与华法林合用可增加出血的倾向;氨基糖苷类与强利尿剂合用导致肾功能损害发生率增加;他汀类药物与贝特类药物合用导致横纹肌溶解症。
(3)与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
1)药物的理化性质、副产物、分解产物、代谢产物的作用,例如青霉素类分解产生青霉烯酸可导致过敏。
2)药物赋形剂、溶剂、染色剂等都有可能成为诱发不良反应的因素。
3)药物杂质的影响:如胶囊染料会引起固定性药物疹。
(4)给药方法的影响
1)给药途径的影响:“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2)给药间隔和时辰的影响:给药间隔和给药时辰不当。如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应一日多次给药。
3)给药剂量和持续时间的影响:给药剂量过大或过小。
4)药物配伍不当或给药速度不正确。
5)减药或停药的影响:激素、降压药突然停药发生的反跳现象。
2.机体因素
1)年龄
2)性别
3)遗传和种族
4)生理状态:孕妇用药、哺乳期妇女用药
5)病理状态
3.外在因素
1)环境
2)生活、饮食习惯:
①高脂饮食②饮酒③饮茶④吸烟
3)食物、营养状态
(四)预防
1.A类不良反应的预防
(1)药物选择:选择合适的药物,注意特殊人群用药,掌握所用药物的禁忌证、慎用、注意事项。询问药品不良反应史。
(2)用法用量:降低剂量可避免或减轻ADR,正确选择给药途径。
(3)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不合理联合用药。
2.B类变态反应的预防
过敏反应的预防:
(1)一般不能用降低剂量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
(2)询问药物过敏史;
(3)注意交叉过敏;
(4)皮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