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自学考试薪酬管理知识点总结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8

  二、工资形式的种类

  (一)计时工资制

  具体形式: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小时工资制

  优点:1、其基础是按照一定质量劳动的直接持续时间支付工资。有两点鼓励作用,一是能够鼓励和促进劳动者从物质上关心自己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二是能够鼓励和促使员工提高出勤率。 2、简单易行、适应性强、适用范围广。

  缺点:1、劳动的强度不能准确反映。2、难以准确反映其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与质量。3、就同等的各个劳动者来说,对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

  (二)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的组成:1、工作物等级。2、劳动定额。3、计件单价。

  工作物等级又称“工作等级”,它是计算计件单价的基础。劳动定额是工作物等级关键。计件单价是完成某种产品或作业的单位产量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工作等级和劳动定额确定得是否合理。

  具体形式:直接无限计件工资制、直接有限计件工资制、累计计件工资制、超额计件工资制、包工工资制、提成工资制、间接计件工资制、综合计件工资制。

  (三)奖金

  1、奖金的概念

  奖金是给予付出超额劳动的劳动者的现金奖励。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了超额的劳动,叫生产性奖金或工资性奖励;二是创造发明奖或合理化建议等。

  2、奖金的特点: 1、单一性2、灵活性3、及时性4、政治荣誉性、

  (四)津贴和补贴

  一般来说,将生产性质的补偿称作“津贴”,而生活支出方面的补偿称作“补贴”。

  特点:补偿性、单一性、灵活性

  三、国家有关规定

  (一)工资支付

  支付形式: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对象: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期间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底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项目: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抚养费、赡养费、法律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底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每月制度工日数为20.917天。

  工资统计主要包括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两项指标。岗位评价的结果是确定岗位工资的基本依据。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