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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物业管理实务》章节串讲:第3章(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8

自学考试《物业管理实务》章节串讲:第3章(2)

  第二节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

  知识点一、承接查验的法律主体

  知识点二、承接查验的条件

  知识点三、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

  知识点四、承接查验的准备

  知识点五、承接查验及移交的程序和内容

  知识点六、承接查验注意事项

  知识点一、承接查验的法律主体

  1.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移交时的双方法律主体

  交验方: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

  接管方: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2.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时的双方法律主体

  交验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接管方: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知识点二、承接查验的条件

  (1)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与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解除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同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知识点三、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

  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有:

  (1)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条例》;

  (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4)《管理规约》;

  (5)移交的物业图纸资料、清单;

  (6)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7)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

  知识点四、承接查验的准备

  (一)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二)准备资料和工具

  (三)提前与有关单位协调关系

  (四)对物业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要调查的内容包括:

  (1)了解房屋的完好情况;

  (2)了解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情况;

  (3)了解卫生、消杀、绿化、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的管理服务情况;

  (4)业主(物业使用人)、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媒体对该项目物业管理的评价情况;

  (5)了解员工的办公、生活情况;

  (6)了解各类管理人员的素质;

  (7)管理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费、停车费、水电费、其他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日常开支、维修基金使用、各类押金、欠收款项、待付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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