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航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材讲义:建筑法

来源 :考试网 2016-01-25

  2.1.4工程发包制度(1064P40)★★

  1、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应依法招标发包,对不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都要具有相应资质。

  2、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前者是企业资质,后者是发包制度。

  3、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4、禁止违法采购

  ⑴小规模材料和设备采购:主要有建设单位采购、承包商采购、双方约定供应商三种方式。若约定由承包商采购,建设单位不得非法干预采购过程、指定采购单位。

  ⑵大规模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

  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的,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由项目招标人负责材料和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的,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由项目招标人及总承包中标人共同负责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没包出去的自己招;包出去了的参与招)。

  【真题演练】

  (二级09-09)

  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发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

  C.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D.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级2009-09-D,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发包

  2.1.5工程承包制度(1065P34)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1)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资质、借用他企业、出借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最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应认定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 

2实际施工人借用其他单位资质 

3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合同认定无效后 

的处理

验收合格

支持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但是法院可以收缴违法所得

验收不合格

1修复后合格:支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仍不合格:不支持承包人请求支付价款

竣工前取得资质

(先上车后补票)不支持认定合同无效;

  2、联合承包制度

  概念: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责任承担 :

  内部责任:从约定

  外部责任:连带责任

  资质认定 :

  都必须达到对资质的要求;从低

  3、禁止转包

  (1)禁止承包单位转包

  (2)禁止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

  违者:合同无效;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违法所得。

  4、工程承包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发包单位: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承揽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骗取资质证书的,吊销并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行政) 对工程不合格造成损失与借用本单位名义的企业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民事)

3

发、承包中行贿受贿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的处以罚款,没收贿赂财物,责任人处分;

单位行贿,依据前款处理个人,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

  【真题演练】

  (二级09-10)

  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遭到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了质量问题,被建设单位索赔2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95。

  A.由于是甲公司导致的,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因为约定各自承担50%的责任,故乙公司只应承担10万元赔偿责任

  C.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权利,乙公司应当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责任,乙公司才应先承担全部责任

  二级2009-10-C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