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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基础过关题(6)

来源 :考试网 2019-02-03

  三、简答题

  1、说明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程序与实施步骤。(重点)

  答:

  (1)含义: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雇员)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共9项)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2)程序:1、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2、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3、工资协议的审查;4、明确工资协议的期限:一般一年一次。双方均可在原协议满前6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

  (3)实施步骤:1、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3、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4、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2、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程序。(重点)

  答:

  (1)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有: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都属于调解,其他程序也必须先调解,调解不成时才能进行裁决或判决,而且必须要在时限内解决,以保护当事人利益。

  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的原则。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也就是公正原则。

  (2)处理的程序有:

  1、根据劳动立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

  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裁定,则申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3、说明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原则和程序。(重点)

  答: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

  1.一次裁决原则: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

  2.合议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强制原则:申请裁决不需双方同意,一方提起即可;仲裁厅调解不成时,可直接行使裁决权,无须当事人同意;发生效力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4.回避原则。

  5.区分举证责任原则:平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隶属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

  1、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调解委员会在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审查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调查和调解

  3、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为30日,即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的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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