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预测卷(2)
来源 :考试网 2016-05-20
中三、简答题
51.简述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参考解析】根据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
(1)工伤医疗期待遇
①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工伤津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工伤致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其待遇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④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2.简述工作岗位评价的原则、功能和步骤。
【参考解析】
工作岗位评价是在工作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预定的衡量标准,对岗位工作任务的繁简难易程度,责任权限的大小,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劳动环境等方面所进行的测量、评定。
(1)工作岗位评价的原则
①工作岗位评价中评价的是岗位,而不是岗位中的员工;
②让员工积极地参与到工作岗位评价工作中来,以便他们认同工作岗位评价的结果;
③工作岗位评价的结果应该公开。
(2)工作岗位评价的功能
①为实现薪酬管理的内部公平公正提供依据。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否能够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是影响员工士气及生产积极性、主动性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此,在企事业单位中,要使员工的薪酬能够更好地体现内部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应当实现“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职定责,以职责定权限,以岗位定基薪,以绩效定薪酬”。
②对岗位工作任务的繁简难易程度,责任权限大小,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等因素,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测评,从而以量化数值表现出工作岗位的综合特征。
③由于对性质相同相近的岗位,制定了统一的测量、评定标准,从而使单位内各个岗位之间,能够在客观衡量自身价值量的基础上进行横向纵向比较,芳具体说明其在企业单位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④系统全面的工作岗位评价制度为企事业单位岗位归级列等奠定了基础。
(3)工作岗位评价的步骤
①按岗位的工作性质,先将企事业单位的全部岗位划分为若干个大类;岗位类别的多少,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规模或工作范围、产品或服务繁杂程度等具体情况来决定。
②收集有关岗位的各种信息,既包括岗位过去的,也要包括现今的各种相关数据资料;既应当有各种文字性资料,也应当有其他种类的信息。
③建立由岗位分析评价专家组成的工作岗位评价小组,培训有关的评价人员,使他们系统地掌握工作岗位评价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独立地完成对各个层级工作岗位的综合评价。
④制定出工作岗位评价的总体计划,并提出具体的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
⑤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找出与岗位有直接联系、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因素及其指标,列出细目清单,并对有关指标作出说明。
⑥通过评价专家小组的集体讨论,构建工作岗位评价的指标体系,规定统一的衡量评比标准,设计有关调查问卷和测量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