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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第一二章知识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3

第一章:刑法概说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广义上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事法律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的刑法仅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的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在保留刑法原有体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集中针对某些刑法条文作出的修改补充法案。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改刑法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法规范。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这些法律中,刑法规范不是主体部分。

刑罚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二,刑法强制性最为严厉。

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制定刑法的依据,包括法律根据和实践根据。刑法的任务:是用刑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其主要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和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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