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法学类治安管理学重点笔记:枪爆危险品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09
中一、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职责:
(1)办理登记注册备案、审批发证手续;(2)监督、检查;
(3)收缴散发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4)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
(5)查处事故; (6)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二、危险物品种类:
(1)枪支弹药; (2)管制刀具; (3)化学治安危险品。
例题: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以及丢失上述物质不报的,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中“危险物质”包括:(ABCD )。
A、爆炸性物质 B、毒害性物质
C、放射性物质 D、腐蚀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
三、盘查可疑对象种类:
(1)身份可疑; (2)体貌可疑;
(3)行为可疑; (4)携带可疑物品;
(5)痕迹可疑; (6)有其他可疑之处。
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当事人或者办案机关有异议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复检一次。各地可委托公安机关现有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开展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例题:
1、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C)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
A、国务院行政部门 B、国务院司法部门
C、国务院公安部门 D、国务院
2、枪支管理证件由( B )制定。
A、国务院 B、国务院公安部门
C、国务院安全部门 D、国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