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笔记串讲: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26

  第二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联系与发展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单选)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世界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单选)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单选)如果只见事物之间的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孤立地把世界,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煞事物之间质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是不分彼此的混沌状态,这是相对主义的观眯。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单选)联系具有多样性。

  (多选)事物联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等

  (二)世界的运动发展

  (单选)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单选)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在于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是否有远大的发展前途。

  (多选)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第二,新事物优起于旧事物。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简答)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一个限难曲折的过程。这是因为:新事物的成长壮大需要经历一个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曲折发展过程;旧事物在一定时期内不有相当大的力量,总是对新事物加以压制和扼杀;社会历史领域内的新事物,被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理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需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但是,不管经历怎样的限难和曲折,新事物必然会战胜并取代旧事物。

  (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论述)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是关于世界如何存在的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 第二,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

  (单选)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单选)对立统一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单选)质量互变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

  (单选)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提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简答)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因为: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提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第四,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焦点和根本分歧。

  二、世界联系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论述)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1)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其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

  (单选)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这两重关系决定了矛盾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2)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这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矛盾的一方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②(单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或相互包含。其二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年下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例如,福与祸、安与危、先进与落后、胜利与失败等等,无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多选)敌对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固然属于矛盾斗争性的表面,生物体内的同化和异化的区别,社会生活当中人民内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同意见的争论和商讨等等,也都属于矛盾的斗争性的表现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单选)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多选)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

  (2)矛盾双方互相从对方吸取有利用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3)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论述)内因和外因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并说明这一原理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1)内因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2)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及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首先依靠本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只有这个才能建立起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对外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经济技术联系非常密切,在这种情况下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愚昧、落后,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积极地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一切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增加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论述)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都有其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形式: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第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只有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出正确解决某一特殊矛盾的特殊方法,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从而取得成功

  (单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如果割裂了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联系,就会导致“白马非马”的诡辩命题。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单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的问题的精髓,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4.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多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多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首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即主要矛盾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单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二)质量互变规律

  (简答)度的含义以及把握度的意义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单选)所谓“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等等,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单选)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

  (单选)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简答)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多选)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割裂二者的统一,就会导致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单选)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单选)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量。

  (单选)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分析的态度,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具体分析,反对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就是要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论述)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

  (单选)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了二者的统一,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

  (单选)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世界联系与发展的普遍规律,它带有很大的总括性,它的作用要在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在事物的发展完成一个周期(即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时,才能完整、充分地显示出来。

  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对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光明的,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充满必胜的信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有克服各种困难的精神准备。

  三、世界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单选)因果联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论述)原因和结果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1)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第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单选)因果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几种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2)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行动。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论述)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1)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它们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

  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

  性产生于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的过程起影响作用,加速和延缓事物发展变化的进程。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多选)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只强调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的错误观点。还有唯心主义宿命论

  (2)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因为偶然性是受必然性支配的,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所以我们必须通过科学研究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不要被偶然现象所迷惑。

  其次,因为必然性是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所以我们应当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隐藏的必然性。

  此外,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决不能忽视偶然性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四)内容和形式

  (单选)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五)本质和现象

  (单选)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单选)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简答)本质和现象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1)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首先,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再次,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本质不能脱离现象,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现象不能脱离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也是不存在的。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2)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对大量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