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前教育学》章节重点串讲:第4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08
中第五节 学前儿童审美教育
一、审美教育的涵义
审美教育又称美育,是指通过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
特性有二:
1.审美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为主的教育,其目的在于通过种种审美活动的熏陶和影响提高个体的审美能力,健全其审美心理结构,最终达到人格的完善;
2.审美教育是人体全面发展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审美教育的实质
1.促进学前儿童对美的敏感性以及审美感受和审美表现与创造能力的发展
2.为将来学前儿童成为一个人格健全完善的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活动,用具体鲜明的形象去引导幼儿直接感受美,而不要求对美的形象从逻辑上进行过多的理解和分析;
以培养幼儿审美的情感、兴趣为主,而不以培养审美观念、概念为主;
以培养表现美的想像力、创造力为主,而不以训练技能技巧为主。
三、审美教育的内容
1.培养幼儿的审美情感。
给幼儿提供美的事物,让他们能够理解美的形式所包含的意义,就能激发他们的情感体验,让他们从直觉开始,产生最初的审美情感,并将此情感一直贯穿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中。
2.培养幼儿的审美感知。
培育幼儿的审美感知,就是积极引导幼儿去亲身感受和体验现实生活和周围自然环境中的美,使其感知活动对美变得敏感起来,能在平常的事物中、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
3.培养幼儿的审美想像力和创造力。
幼儿在感受美的基础上,在情感的驱动下,会产生表现美的欲望和行动,幼儿表现美的核心是幼儿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即幼儿以自己的方式、带着自己的特点,表现自己对美的独特体验和理解,创造出新的形象、新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