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05

  第二章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税收要素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中心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前三个为基本要素。

  (一)征税对象

  1.定义: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规定了税的名称)

  2.与之相关的几个概念: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的内容。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从量、从价)税源:税收收入的。

  (二)纳税人

  1.定义: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税的问题。2.涉及的有关人员:法人、自然人、扣缴义务人、负税人(实际承担税负的人)

  (三)税率:

  1.定义:是税额与征收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其规定解决了征多少税的问题。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公式:税率=税额/征税对象数量

  3.种类:⑴按性质不同分名义税率=应纳税额/征税对象的数量实际税率=实纳税额/实际征税对象的数量差异因减免税的存在

  ⑵按税率形式不同分P2

  8①比例税率:单一的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③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一次课征制(一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二次课征制(二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二个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1.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

  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

  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3.确定依据:☆

  ⑴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⑵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反比)

  ⑶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⑷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

  1.定义: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与起征点、免征额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三种税率形式的比较

  (一)概念的比较

  1.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的税率,却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其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二)三种税率具体形式的比较1.比例税率可分为:

  ⑴单一比例税率

  ⑵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三种:

  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⑶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可分为:

  ⑴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⑵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可分为:

  ⑴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⑵幅度定额税率

  ⑶分级定额税率。

  三、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概念及其区别

  (一)定义

  1.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二)区别(不同特点)

  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四、按各种税率形式计算税额的实例(一)比例税率计算例

  1:已知甲企业营业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为150万元,(税率33%)分别求其所得额。甲:10033%=33(万元)乙:15033%=49.5(万元)(二)累进税率计算1、按全额累进税率例二:已知甲全年收入1000元,乙全年收入1020元,按教材(P30)的税率分别计算各自应纳余额累进税款。甲:100010%=100(元)乙:102015%=153(元)

  2、按超额累进税率☆(1)定义法(分段级计算法)例3:根据例2分别计算甲乙的超额累进税款。甲:4005%+60010%=80(元)乙:4005%+60010%+2015%=83(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数=400(10%-5%)+0=20(元)第3级速算扣除数=1000(15%-10%)+20=70(元)甲:100010%-20=80(元)乙:102015%-70=83(元)

  3.全率累进税率计算税额例

  4:甲销售收入为12000元,利润率6%;乙销售收入28000,利润率18%,根据第P35税表分别计算机应纳全率累进税额。甲:120006%=72(元)乙:28000180%=1512(元)4.超率累进税率计算超率累进税额甲:12000(5%0%+1%)=12(元)乙:28000(5%0%+5%+5 %+330%)=672(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率=5%(10%-0%)=0.5%第3级速算扣除率=10%(20%)+0.5%=1.5%第4级速算扣除率=15%(30 %)+1.5%=3%甲:12000(6%0.5%)=12(元)乙:28000(180%3%)=672(元)

  五、税收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2、所得税3、资源税4、财产税5、行为税

  (二)按计税依据分类:1.从价税2.从量税

  (三)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1.中央税(属于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2.地方税(税源分散,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兼顾各方利益,调动中央与地方两方积极性)

  (四)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1.直接税(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2.间接税(纳税人把税转嫁给负税人)(1)前转(由卖方向买方转嫁)(2)后转(由买方向卖方转嫁,厂商让利)(3)消转(提高效益,消化掉税负)

  (五)其他分类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

  1.实物税

  2.货币税

  2.按税收

  用途分类:1.一般税(用途不明确,一般经费)2.目的税(专款专用)3.按税款确定方法分类:

  1.定率税(固定税率)

  2.配赋税(先定总额再摊派,如人丁税和田赋税。)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