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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二》系统备考:第十三单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6

  第七节 放疗与化疗止吐药

  ―、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多巴胺受体阻断剂

  5-HT3受体阻断剂

  神经激肽-1(NK-1)受体阻断剂

  1.多巴胺受体阻断剂甲氧氯普胺

  作用于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中的多巴胺受体中枢性止吐。

  选择性差锥体外系反应。

  与糖皮质激素联用,可增加疗效并减轻毒副作用。

  2. 5-HT3受体阻断剂

  昂丹司琼、格雷司琼、托烷司琼。

  机制拮抗外周和中枢神经元的5-HT3受体,阻断胃肠道嗜铬细胞释放的5-HT与5-HT3受体的结合止吐。

  高效选择性无锥体外系反应和神经抑制症状。

  与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联合应用显著提高疗效。

  3.神经激肽-1受体阻断剂阿瑞吡坦(唯一)。

  P物质主要存在于胃肠道与中枢神经系统中,有致吐作用,与NK-1受体的亲和力最强。选择性NK-1受体阻断剂则能抑制P物质所致呕吐用于迟发性化疗所致恶心与呕吐。

  【适应证】化疗后的急性、延迟性恶心或呕吐;尚可用于重度抑郁症(伴焦虑)。

  二、用药监护

  1.不同呕吐的处理

  ①轻度恶心与呕吐反应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如效果不佳,可合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

  ②严重呕吐5-HT3受体阻断剂:XX司琼。

  ③急性或延迟性恶心与呕吐口服地塞米松,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用。

  2.按出现的不同时间可分为:

  (1)急性恶心与呕吐:24h内。最严重。

  (2)迟发性恶心与呕吐:24h后。持续时间较长,可能与P物质有关。

  (3)预期性恶心与呕吐:既往接受过化疗,再次接受化疗前出现。与化疗药无关,由精神心理因素主导的条件反射止吐药无效。治疗:行为调节和系统脱敏。

  3.化疗药所致恶心与呕吐的分级,按频率:高度、中度、低度和微弱。

  (1)高度致吐:频率大于90%5-HT3受体阻断剂、地塞米松、阿瑞吡坦。

  氮芥、环磷酰胺(>1500mg/m2)、卡莫司汀、顺铂。

  (2)中度致吐:频率31%~90%5-HT3受体阻断剂、地塞米松。

  环磷酰胺(<1500mg/m2)、异环磷酰胺、卡铂、奥沙利铂、XX替康、阿糖胞苷、甲氨蝶呤( ≥ 200mg/ m2)、培美曲塞、柔红霉素、多柔比星、紫杉醇。

  (3)低度致吐:频率10%~30%5-HT3受体阻断剂或口服地塞米松。

  丝裂霉素、博来霉素、依托泊苷、甲氨蝶呤(<200mg/m2)、氟尿嘧啶、吉西他滨、多西他赛、长春XX、苯丁酸氮芥。

  (4)微弱致吐小于10%可不治疗;或5-HT3受体阻断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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