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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学专业知识二》强化知识:第一章第五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6

  第五节 镇痛药

  根据止痛强度:

  1.弱阿片类药:可待因、双氢可待因用于轻、中度疼痛和癌性疼痛;

  2.强阿片类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术后止痛,以及中到重度癌性疼痛、慢性疼痛。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镇痛机制通过作用于中枢神经组织内的阿片受体,选择性地抑制某些兴奋性神经的冲动传递,解除疼痛感受。

  补充:吗啡激动阿片受体

  减少P物质释放阻断痛觉冲动传导中枢镇痛。

  

  阿片类受体

  (1)μ受体:

  ①μ1中枢镇痛、欣快感、依赖性;

  ②μ2呼吸抑制、胃肠道运动抑制、心动过缓和恶心呕吐。

  (2)κ受体镇痛、镇静、轻度呼吸抑制;

  (3)δ受体镇痛,血压下降、缩瞳、欣快感。

  其他作用:

  1.止泻通过局部与中枢作用,改变肠道蠕动功能;

  2.镇咳直接抑制延髓和脑桥的咳嗽反射中枢。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常见:呼吸抑制、支气管痉挛;

  2.身体和精神依赖性;对于晚期中、重度癌痛患者,如治疗适当,少见耐受性或依赖性。

  3.少见:瞳孔缩小、黄视。

  4.抗利尿作用吗啡最为明显。

  (三)禁忌证

  1.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麻痹性肠梗阻禁用吗啡。

  2.多痰禁用可待因。

  3.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呼吸道梗阻及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芬太尼。

  4.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禁用哌替啶。

  哌替啶不可广泛用于晚期癌性疼痛。

  为什么?

  在体内可转变为毒性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产生神经系统毒性:震颤、抽搐、癫痫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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