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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学专业知识二》强化知识:第一章第五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6

  二、用药监护

  (一)妊娠期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用药安全

  (1)成瘾产妇的新生儿可立即出现戒断症状戒断治疗。

  (2)儿童及老年清除缓慢,血浆半衰期长,尤易引起呼吸抑制减少剂量。

  (二)减少生理或心理依赖性逐渐停药,减少用量\戒毒治疗。

  戒断症状

  (三)规避不利的应用方法

  (1)皮下或肌内注射麻醉性镇痛药时,患者应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以免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晕眩甚至体位性低血压。

  (2)门诊患者的镇痛,选用与对乙酰氨基酚等非甾体抗炎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减少本类药的用量。

  (四)监测用药过量和危象

  A.心动过缓阿托品。

  B.呼吸抑制给氧,人工呼吸。

  C.血压下降升压药、补液。

  D.肌肉僵直肌松药+人工呼吸。

  E.成瘾性镇痛药过量处理:

  (1)距口服给药时间4~6h内洗胃;

  (2)注射给药后出现危象静注纳洛酮。

  (五)镇痛药的使用原则

  “阶梯”“个体” “按时”“口服” 。

  (1)按阶梯给药:

  轻度疼痛首选非甾体抗炎药;

  中度疼痛弱阿片类;

  重度疼痛强阿片类药。

  (2)用药应个体化:剂量应由小到大,直至疼痛消失,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应注意实际疗效。

  (3)“按时”,而不是“按需”给药(只在疼痛时给药)。

  (4)尽量口服极少产生精神或身体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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