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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中药士《专业实践能力》考点:饮片调剂操作规程收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7-30
中细目一 收方
要点一 收方与处方审查
中药调剂的依据是处方,收方人员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主管中药师或中药师担任,他们必须熟悉处方的内容及含义,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准确迅速的工作作风,杜绝草率从事。收方人员接到患者处方后,应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备注:为方便大家学习老师对本章节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与教材顺序有所区别。认真复习即可。
1.收方时对处方的形式审查
包括四个方面:①患者基本信息。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②医师签名情况。③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等是否正确。④处方日期。处方日期超过3日的应请处方医师重新签字。经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
2.收方时对处方的内容审查
包括几个方面,①字迹。②配伍,特别是配伍禁忌。③剂量,尤其是贵重药与有毒药的剂量。④用药疗程是否符合医保制度的要求。⑤用法。⑥毒、麻药应用。⑦缺药与否。如发现处方中药味或剂量字迹不清时,不可主观猜测以免错配;发现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有违反规定等方面的疑问,都应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处方医师更改或释疑后重新签字,否则可拒绝计价和调配。
3.对委托加工处方的审查
委托加工丸、散等剂型的处方,应审阅方中所用药物的性质(如矿石类、纤维性、脂肪油类)及药物的总量是否可以配制,以免承接后,难以配制,影响患者用药。
4.询问煎煮计划
问清患者是自煎还是委托医疗机构代煎。
5.拒绝调剂处方
非正式医师签名的处方,不予调配。
6.缺药或自备药向患者声明
对于处方中的缺味药,在审方时应先告知患者,并征得医生调换药味后配方。此外,对处方中的患者自备药引,也应向患者说明,讲清自备的方法及用量。
7.收方及审方人员无权涂改医师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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