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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第七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21-03-04

  第七章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第三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与政策

  章节练习           高分考点

  知识点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附加适用,外国人)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1.部分特别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14-18岁(从轻、减轻) ;不满14岁(不处罚、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不处罚、但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与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时违法处罚) ;醉酒的人(处罚、可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处罚);两种以上违法行为人(合并执行,拘留不超过20日) ;共同违法行为人(按发挥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者(按教唆行为处罚,且从重处罚);

  2.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

  双罚---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3.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一)调查

  原则: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保密: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回避: (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传唤: (口头、书面、强制)

  询问: 8小时、24小时;笔录;询问特定人员的规定

  检查:两人以上,工作证,检查证,检查女性身体

  扣押:作为证据的物品、清单、6个月后处理

  鉴定:专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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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决定

  权限:县以上公安机关警告、500元以 下的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

  时间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 折抵行政拘留1日

  证据的使用原则:对本人陈述的使用

  听证的适用: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

  办案期限: 30、延长30

  当场处罚:警告、200元以下罚款

  (三)执行

  1.送达拘留所

  2.罚款的适用:罚缴分离

  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50元以下 ,被处罚人无异议 ;

  --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被处罚人缴纳不便、自己提出

  --被处罚人当地无固定住所,事后收缴困难。

  3.暂缓行政拘留的执行:

  前提:被处罚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提出申请提供担保人,担保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末受限;有当地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履行担保能力。

  不履行职责惩罚: 3000元以下罚款或交每日200元担保金

  --违反规定,担保金没收、执行拘留遵守规定,保证金退还

  知识点三、治安管理执法监督

  (一)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要求应遵守相关纪律罚款需罚缴分离,上缴国库

  (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渎职、失职

  (三)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民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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