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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第七章第一节

来源 :考试网 2021-02-27

  第七章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社区矫正法规与政策

  章节练习           高分考点

  知识点一、总则

  (一)立法目的与依据

  《社区矫正法》.2019年12月28日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是两种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目的: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适用

  主刑:

  管制

  拘役: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缓刑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可以监内执行和监外执行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可以假释

  死刑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监外执行的对象: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基本原则

  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四)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五)支持与保障

  国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包括村(居)委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寂

  知识点二、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各方职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社区矫正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检察院监督该项工作。地方政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

  (二)社区矫正机构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三)人员

  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 ,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

  社会工作者

  村(居)委会依法协助矫正对象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协助。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受法律保护。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T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知识点三、决定和接收

  (一)决定

  执行地:经常居住地,或决定机关确定的其他执行地。

  决定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调查评估:被告人或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程序:决定机关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后果,责令其按时报到。

  时限:判决裁定生效五日内通知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在十日内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二)接收

  1时限规定

  矫正对象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十日内将其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日内将其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2.接收与宣告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

  告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限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

  知识点四、监督管理

  (一)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基本义务与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

  4.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二)矫正方案的制定

  社区矫正机构

  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矫正方案应根据矫正对象表现等适时调整。

  (三)矫正小组

  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由司法所、村(居)委会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矫正对象为女性的,小组中应有女性成员。

  (四)动态掌控

  社区矫正机构

  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可以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

  (五)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活动及执行地变更规定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因迁居等原因需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作出变更决定。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和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将法律文书抄送变更后社区矫正机构。变更后机构转送所在地的检察院、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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