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第四章第二节
来源 :考试网 2021-01-12
中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妇女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一、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
政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选举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适当数量、基层自治组织应当有妇女委员)、妇女干部培养与选拔
文化教育: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权利保障、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文化权利平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女职工录用、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劳动保护、社会保障
劳动保护
1.合理工作安排(不能从事矿山井下、四级以上)
2.特定时期(孕、产、哺乳)不降低工资、不被辞退
3. "孕期”保护
不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应劳动。怀孕7月以上不安排加班和夜班,并安排-定休息时间。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 "哺乳期" :不安排加班和夜班,一小时哺乳时间。
5."经、孕哺乳期"
不得安排女职I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孕、哺乳期)。
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权(非法拘禁、非法搜查身体)生命健康权(溺、弃、残害女婴;虐待遗弃、拐卖绑架)防止性侵害(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会淫秽表演)
人格权(名誉、荣誉、隐私、肖像等)
婚姻家庭权婚姻自主权(离婚限制)反对家庭暴力、家庭财产权、子女监护权(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优先照顾)生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