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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位于A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2021年2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

来源 :焚题库 2022-07-12

简答题 甲酒厂位于A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2021年2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高度白酒55吨,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单价为每吨20000元: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10000元。
(2)用外购的40吨高度白酒及辅料生产A型粮食白酒50吨,由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对外销售,本月销售了3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42000元。
(3)将外购的15吨高度白酒委托位于县城的乙酒厂生产B型白酒20吨,乙酒厂共计收取80000元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收回后以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格35000元售出。
(4)销售啤酒230吨,每吨的含税售价为2980元,另外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550元。
(5)将自产的10吨C型白酒用于春节职工福利,生产成本共为12000元,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成本利润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销售A型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计算用于职工福利的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部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1)应纳消费税=30×42000×20%+30×2000×0.5=282000(元)。
(2)组成计税价格=(15×20000+80000+20×2000×0.5)/(1-20%)=500000(元)。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0000×20%+20×2000×0.5=120000(元)。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20000×(5%+3%+2%)=12000(元)。
代收税款合计132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12000+12000×10%+10×2000×0.5)÷(1-20%)=29000(元)。
应纳消费税=29000×20%+10×2000×0.5=15800(元)。
(4)业务(3)甲酒厂收回后销售应纳消费税=35000×20×20%+20×2000×0.5-120000=40000(元)。
业务(4)销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2980+550)÷(1+13%)=3123.89(元)>3000元/
吨,啤酒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
销售啤酒应纳消费税=230×250=57500(元)。
[思路点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282000+40000+57500+15800=39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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