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18年司法考试(卷4)综合案例分析精选题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27

  【案例五】该处罚决定有效吗?

  朱某在M县中心市场里租赁一摊位经营日杂百货。他凭借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作可为依靠的条件,常常欺行霸市,其他人都知道朱某的背景,对他敬而远之,敢怒而不敢言。1996年7月,张某也来该县中心市场内租赁一个摊位,也经营日杂百货,由于张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抢走了朱某的客源,朱某不满。同年10月7日,朱某因事跟张某争吵,进而相抓扯、斗殴。朱某向公安局和工商局的亲戚诬告张某打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工商局以张某经营伪劣商品为由,吊销了张某的营业执照,并责令张某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

  请问: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有效吗?

  【参考答案】

  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者有违法之处,应无效。

  (1)县公安局以张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处罚,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公安局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工商局对张某经营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但责令其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六】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某日下午,张某骑车与王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张某、王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张某、王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林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处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就本案而言,对张某、王某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但林某在适用简易程序过程中,明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违法行为:

  ①没有出示有效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的执法人员的身份。

  ②给予张某、王某二人的罚款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50元罚款的幅度。如果必须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罚,则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③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④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⑤未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⑥未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⑦未及时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本案中林某实施处罚后,没有纠正张、五二人的违法行为,而是让其到别处去吵,自己则开车离去。这样做显然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

  (3)《行政处罚法》第47条、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38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本案不属于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则林某无权自行收缴罚款,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如果您还有国家司法考试2018报名、备考、培训等相关信息想要咨询,可以进入:595538012(QQ群),或直接点击,会有在线专家为您解答。

报名入口 报名通道【6月下旬开通】

4437e6260396199c9bdd01.gif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网络课程高清课件_导师领航_专家答疑

  相关推荐

  1.2018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模拟题及答案汇总

  2.2018年司法四卷考试案例分析题汇总

  3.2018年司法四卷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十套汇总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推荐阅读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2018司法考试网络高清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司考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