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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学基本知识:患者卧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16

  患者卧位与舒适:(一)卧位的基本要求:1.卧床姿势 : 应尽量符合人体力学的要求2.体位变换 2h变换一次体位3.身体活动 4.受压部位5.保护隐私;(二)卧位的性质:①主动卧位:病人自己采用最舒适、最随意的卧位卧于床上,体位可随意改变。②被动卧位:病人自身无能力变换卧位,躺在被安置的卧位。(见于极度衰弱或意识丧失者)③被迫卧位:病人意识存在,也有变换卧位的能力,因疾病的原因,被迫采取的卧位。(如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由于呼吸极度困难而被迫采取端坐位)

  常见卧位:1、仰卧位【平卧位】 (1)去枕仰卧位 :姿势:枕头立于床头,头偏向一侧;适用范围:①昏迷或全身麻醉未清醒的患者(防止呕吐物流入气管,引起窒息或肺部并发症)。②椎管内麻醉或脊髓腔穿刺后的患者(预防颅内压减低,而引起头痛)。(2)中凹卧位:姿势: 抬高头胸部10~20°,抬高下肢20~30°适用范围: 休克患者,抬高头胸部,保持气畅有利于通气,改善缺氧症状,抬高下肢,有利于静脉血回流,增加心输出量。(3)屈膝仰卧位:姿势:屈膝稍分开。适用范围: 腹部检查或接受导尿,会阴冲洗等。

  2、侧卧位:姿势:两臂屈肘,一手放于枕旁,一手放于胸前,上腿弯曲,下腿伸直

  适用范围:①灌肠、肛门检查及配合胃镜、肠镜检查。②预防压疮,平卧位与侧卧交替,便于护理局部受压部分。③臀部肌内注射(上腿伸直,下腿弯曲)

  3、半坐卧位:姿势:摇床法(抬高床头30~50°);靠背架法:适用范围:①某些面部及颈部手术后患者。②心肺疾病引起呼吸困难的患者。③腹腔,盆腔手术后或有炎症的患者。 ④腹部手术后患者。(5)疾病恢复期体质虚弱的患者。

  4、端坐位:姿势:抬高床头70~80°,抬高膝下支架15~20° 适用范围:心力衰竭,心包积液,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的患者。

  5、俯卧位:适用范围:①作腰背部检查或配合胰、胆管检查的患者.②脊椎手术后或腰、背、臀部有伤口,不能平卧或侧卧的患者。 ③胃肠胀气所致腹痛。

  6、头低足高位:姿势:床尾垫高15~30cm因此体位使患者不适,故不宜使用时间过长,颅内压高者禁用。适用范围:①肺部分泌物引流,使痰易于咳出。②十二指肠引流,有利于胆汗引流。 ③妊娠时胎膜早破,防止正脐带流出。 ④跟骨或胫骨结节牵折引时。利用人体重力作为反引力。

  7、头高足低位:姿势:床头垫高15~30cm 适用范围:①颈椎骨折的患者,作颅骨牵引的,用作反牵引力。 ②减轻颅内压、预防脑水肿。③颅脑手术后的患者。

  8、膝胸位:适用范围:①作肛门、直肠、乙状结肠镜检查及疗。②矫正殿先露的胎位及子宫后倾。 ③促进产后子宫复原。

  9、截石位:适用范围:①会阴、阴道、子宫颈及肛门检查、治疗或手术。如阴道灌洗、膀胱镜、妇产科检查等。②产妇分娩。

  协助患者翻身侧卧:目的:变换姿势,增进舒适感。预防并发症,如压疮、坠积性肺炎等。适应治疗、护理的需要,如背部皮肤护理、便于更换床单或整理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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