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讲义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6
中(六)重大危险源及其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是辨识重大危险源的政策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规定,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
——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又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共9种。
其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1-5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②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5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类 别 |
物 质 特 性 |
临界量 |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
易燃液体 |
闪点<28℃ |
20 t |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
28℃≤闪点<60℃ |
100 t |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 |
可燃气体 |
爆炸下限<10% |
10 t |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
爆炸下限≥10% |
20 t |
氨气等 | |
毒性物质* |
剧毒品 |
1 kg |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
有毒品 |
100 kg |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 |
有害品 |
20 t |
苯酚、苯肼等 |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1-6。
表1-6 毒性物质分级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分 级 |
经口半数致死量 LD50(mg/kg) |
经皮接触24h半数致死量 LD50 (mg/kg) |
吸入1h半数致死浓度 LC50 (mg/l) |
剧毒品 |
LD50 ≤5 |
LD50≤40 |
LC50≤0.5 |
有毒品 |
5< LD50 ≤50 |
40< LD50 ≤200 |
0.5< LC50 ≤2 |
有害品 |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
200< LD50 ≤1000 |
2< LC50 ≤10 |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7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 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② 库区(库)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7 库区(库)临界量表
类 别 |
物 质 特 性 |
临界量 |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
民用爆破器材 |
起爆器材* |
1 t |
雷管、导爆管等 |
工业炸药 |
50 t |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 |
爆炸危险原材料 |
250 t |
硝酸铵等 | |
烟火剂、烟花爆竹 |
|
5 t |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
易燃液体 |
闪点<28℃ |
20 t |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
28℃≤闪点<60℃ |
100 t |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 |
可燃气体 |
爆炸下限<10% |
10 t |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
爆炸下限≥10% |
20 t |
氨气等 | |
毒性物质 |
剧毒品 |
1 kg |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
有毒品 |
100 kg |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 |
有害品 |
20 t |
苯酚、苯肼等 |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3)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1-8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 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现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8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类 别 |
物 质 特 性 |
临界量 |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
民用爆破 器材 |
起爆器材* |
0.1 t |
雷管、导爆管等 |
工业炸药 |
5 t |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 |
爆炸危险原材料 |
25 t |
硝酸铵等 | |
烟火剂、烟花爆竹 |
|
0.5 t |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
易燃液体 |
闪点<28℃ |
2 t |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
28℃≤闪点<60℃ |
10 t |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 |
可燃气体 |
爆炸下限<10% |
1t |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
爆炸下限≥10% |
2 t |
氨气等 | |
毒性物质 |
剧毒品 |
100 g |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
有毒品 |
10 kg |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 |
有害品 |
2 t |
苯酚、苯肼等 |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4)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①长输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 MPa的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 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 mm的管道。
②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 mm。
③工业管道:输送GB 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的管道;输送GB 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 50160及GBJ 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设计压力≥4 MPa的管道;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设计压力≥4 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5)锅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①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 t/h。
②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 MW。
(6)压力容器 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①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②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压力容器(群)。
(7)煤矿(井工开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①高瓦斯矿井;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③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④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⑤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⑥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①瓦斯矿井;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③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④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9)尾矿库 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 m的尾矿库。
三、应试注意问题及分析
1. 危害辨识注意事项
(1) 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为了有序、方便地进行分析,防止遗漏,宜按厂址、平面布局、建筑物、物质、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 (包括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危险几部分分别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列表登记,综合归纳。
(2) 伤害(危害)方式和途径 ①伤害(危害)方式指对人体造成伤害,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坏的方式,如机械伤害的挤压、咬合、碰撞、剪切等。②伤害(危害)途径和范围,大部分危险、有害因素是通过与人体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爆炸是通过冲击波、火焰、飞溅物体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造成伤害。毒物是通过直接接触或一定区域内通过呼吸带的空气作用于人体,噪声是通过一定距离的空气损伤听觉的。
(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对导致事故发生条件的直接原因,诱导原因进行重点分析,从而为确定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和采取控制措施计划提供基础。
(4)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时不能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运输,操作时的危险、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有害因素。
2. 辨识和分析方法的应用
本节中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考试大纲中要求掌握。其中,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尤其重要,它是实现系统安全的重要手段,目的是通过分析使人们识别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和损失率,并预测其可能性,考生应熟练掌握常用的危害因素辨识分析方法,这是案例分析题目的基础知识之一。
危险评价为事故预防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分析、评价可以选择出最佳方案,以便以最少投资得到最佳的安全效果,从而可以大幅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真正意义上实现事故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