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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财务顾问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3-24
中财务顾问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一)财务顾问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财务顾问提供按规定履行尽职调査义务的证明材料、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并对财务顾问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从业活动等方面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査。
财务顾问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检査工作,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材料。
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 持续动态监管,并将以下事项记入其诚信档案:
1、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釆取监管措施的。
2、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例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说法正确的有( )。
I.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II.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III.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间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IV.财务顾问不可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与担保
A.I、II、III B.II、III、IV
C.I、III、IV D.I、II、IV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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