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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必背内容:其他业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13
中其他业务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数字条件: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②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
③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
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
3.除证券暂停、终止交易等特殊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证券可以冲抵保证金,但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应收取保证金的15%
5.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履行证监会转融通办法规定职责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6.证券公司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资料期限不得少于5年。
7.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中,直接投资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2,证券公司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3
8.直接投资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接投资基金由于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而负债经营的,负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负债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