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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必背内容:证券承销与保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13

  证券承销与保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应当符合: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2.保荐工作底稿保存期不少于10年。

  3.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等,对发行人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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