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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讲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28

  第二节 证券二级市场

  考纲要求

大纲内容

要求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

掌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

掌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

掌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

掌握

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认定

掌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熟悉

  【考点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前述行为,也只能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都包含着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同时都有可能诱使相关投资者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并且两者都是有关妨害证券、期货信息真实公开的行为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之所以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往往是因为收受他人贿赂,或者为了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单位或有关投资人的资金。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往往构成数罪。因此,我们在认定本罪时,还应查清行为人实施该行为的前因后果,以便一并予以惩处其他相关犯罪行为。

  (二)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八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对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例题·单选题】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 )。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B.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C.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D.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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