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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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30

  【重点1】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具备的条件: Ø

  1、具备3年以上的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Ø

  3、最近3年未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等。

  【重点2】申请财务顾问主办人,具备的条件: Ø

  1、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未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Ø

  3、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违法违规处罚。等

  【重点3】申请投资主办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Ø

  2、良好的诚信操守,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协会在收到完整材料后20日内完成注册。

  【重点4】不得注册为投资主办人的条件:

  1、 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

  2、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等

  【重点5】协会对投资主办人每2年检查一次,不予通过年检的情况: Ø

  1、2年内没有管理客户委托资产;

  2、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

  3、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等

  财务顾问接受委托的,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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