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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05
中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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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条件
1、符合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全额实缴
3、主要股东从业记录要求 4、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5、董监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要求
6、营业场所要求 7、内部管理和制度要求 8、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二)对主要股东要求 主要股东是指持股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1、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营、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2、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亿元
3、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要求:较好
4、持续经营及内部制度要求:持续经营3年以上
5、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要求:3年未受处罚
6、无损害客户行为记录的要求:无挪用资产等
7、无被调查、整改的要求
8、社会信誉要求:3年在税务、工商、监管、自律机构、银行等无不良记录
【单选】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A.5000万元 B.1亿元 C.3亿元 D.5亿元
【答案】C 【解析】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且需全额实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