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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有关规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29

  第二节 执业行为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有关规定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3) 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 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 受他人指使、胁迫有违法行为,且能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

  (4) 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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