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章节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23
中六、保险机构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
(一)保险公司
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两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再保险业务:
(1)分出保险;
(2)分入保险。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1)银行存款;
(2)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3)投资不动产;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