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工程师《方法实务》章节考点:第二章第三节(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20
中三、不同类型项目前期咨询
我国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对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类:审批制项目,核准制项目,备案制项目。
(一)审批制的项目。
对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政府注入资本金项目
1、政府直接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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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前期论证重点关注的问题如下: (1)项目需求及目标定位(2)项目建设方案(3)项目实施方案 (4)土地利用与移民安置方案(5)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 (6)投资估算(7)资金筹措方案(8)费用效果分析 (9)社会影响分析(10)风险分析 |
2.政府注入资本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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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资本金方式投资的项目有两类:①带有显著外部效益,有明显公益性特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收入不足以弥补投资成本的准公共产品项目,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学校教育、医疗卫生、公有住房、环境保护等项目;②以铁路、电信、地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自然垄断行业项目。这些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或具有排他性,或具有竞争性,消费者愿意直接付费;有的项目虽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难以弥补全部成本支出。 对于这类领域项目的投资,政府介入的程度高低取决于政府的财力、项目的创收能力及经营效率等。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其资本金可以完全由政府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但更多的是由政府部门与企业共同出资为项目筹集资本金。 这类项目投资较大可行性研究要求内容复杂。更注重于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关系研究。 |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应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要求,向投资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政府部门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性质和研究思路不同。 |
企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重点阐述政府关注的有关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 |
2、企业投资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写: |
核准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节能方案分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和社会影响分析8个部分。 |
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写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是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对于外商投资行为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以及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审核后,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原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在改为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按照投资额不同和项目类型不同一般分为: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核准、各地单行规定的核准权限。) |
4、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 |
国家对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办法规定,不分企业所有制,不分资金来源、投资形式和方式,对境外投资新建、收购、参股项目及增资、再投资项目,均需从维护经济安全、符合产业政策、保障公共利益、资本项目管理等公共管理的角度进行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内容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也与境内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有很大差别。该类项目申请报告不要求详细的技术选择分析、财务效益和敏感性分析等企业决策所需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也不要求满足中国的环境保护、市场准入等政府法规要求。 政府行政机关不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及项目情况,决定是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送国家发改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②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③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④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⑤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①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②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③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④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⑤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⑥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按规定应报送的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改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2).对境外竟标或收购项目的特殊安排 有些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时间要求紧,又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解决并购、投标等投资活动的时机选择问题,增强企业决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国家对其实行预先申报规划、自主决策立项、相机实施运作、事后上报核准的政策,要求在正式竞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信息报告,国家发改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待项目中标或收购条件基本达成一致后,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若需对外签约,应注意写明“需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或类似条款。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投资主体基本情况;②项目投资背景情况;③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④工作时间计划表。 |
(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咨询
1、备案制的范围 |
(1)不使用中央政府性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 中央政府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纳人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国债投资、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具有主权信用性质的外债投资。 地方政府投资包括地方政府预算内投资、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建设资金的项目。 (2)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外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制项目之外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 (此部分要注意:2004版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包括了13大类项目,除了我们国内的农林水利、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最后是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也需要核准。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修订的最新版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虽已于2009年4月上报国务院,至今却仍处于待批阶段。) (3)其他备案制项目 国家对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采用备案制。 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要政府担保的利用国外贷款的项目,视同于“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有关文件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
2、注意相关的手续依然要独立审批。 |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地方投资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3、备案的内容 |
一般需要备案的内容如下:①项目法人基本信息,包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②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或生产工艺方案及技术来源;③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④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情况;⑥拟建项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⑦与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⑧资源开发、行业准入等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专业性材料。 |
4、不予备案 |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不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