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咨询方法与实务》考点:工程咨询招标与投标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4
中第一节 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
国际通用的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两类: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在我国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咨询服务的不同性质,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合同、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咨询单位和个人咨询专家。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吸引众多的咨询单位参加投标,为一切有能力的咨询单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招标人也可以从众多的咨询单位中挑选一个比较理想的机构为其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咨询服务。但是,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多、招标费用较高,常用于工作内容较复杂,投资额大的咨询项目,目前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都要求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在我国,为工程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已按规定采取招标方式,有些已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同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参与竞争的咨询单位数目少、招标工作量较小、可以节约招标的时间和费用,比较适合于工作相对不太复杂,金额不大的项目。
在我国,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有:
1.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数量有限的;
2.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 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咨询费用比例过大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框架合同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相结合的两阶段招标选聘咨询机构,执行框架合同咨询任务。以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可选择框架合同选聘方式:
1.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几个阶段咨询的系列项目;
2. 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相同的若干项目;
3. 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不同的若干短期、简单的项目。
框架合同方式是亚洲开发银行倡导的一种采购方式。
四、竞争性谈判
指由选聘人成立的谈判小组分别与所选定的几家咨询机构(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适用于竞争性谈判的咨询服务方式包括:
1. 招标后没有咨询机构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
3. 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雇主时限需要的;
4. 不能事先计算出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5. 单项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在规定的限额之内的。
五、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选聘人直接选定一家公司,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工程咨询服务。按照规定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谈判方式选聘咨询单位:
1. 为保证原有咨询服务项目前后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续聘原咨询单位,但所需费用不超过前咨询服务合同金额的10%;
2. 咨询服务内容涉及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或者涉及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情况的;
3. 单项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低于规定的限额,采用其他选聘方式不值得的;
4.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咨询单位特有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5. 由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咨询单位少于三家的;
6. 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只能委托某个特定咨询单位承担咨询任务的。
此外,还有选聘个人咨询专家的方式,一般是由选聘人向几个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专家发送委托咨询服务范围材料,并通知其准备个人应聘材料。选聘个人咨询专家应符合的条件有:个人能够独立完成,选聘咨询单位不值得;除办公条件外,不需要个人所在单位提供支持、组织管理和承担责任;个人的经验和资历是主要的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