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自考涉外警务概论章节复习(12、13、14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6
中2017自考涉外警务概论章节复习(12、13、14章)
第十二章 跨国追捕与遣返
跨国追捕,是指一国执法机关通过国际合作的渠道,对潜逃到另一国的本国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发布国际通缉文件要求羁押的执法行为。
跨国遣返,是指一国执法机关,将潜逃到另一国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有关国家执法机关的协助下,通过拘留、驱逐引渡等常年工序押解回国的执法行为。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本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根据他国的请求,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一项制度。
引渡的形态:1、向内引渡与向外引渡;
2、诉讼引渡与执行引渡;
3、暂缓印度与临时引渡;
4、补充引渡与附带引渡;
5、正式引渡与非正式引渡;
6、过境引渡与再次引渡。
遗毒的条件:实质条件1、双重犯罪原则;
2、特定罪行原则;
3、一事不再罚原则;
4、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
5、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6、不引渡即起诉原则。
驱逐出境,又称放逐、逐出国境,是指把违法犯罪的外国人逐出国境,事实上亦是把外国人强制遣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