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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章节练习题:审判监督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0

  参考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A 5.A 6.B 7.C 8.D 9.A 10.A

  11.D 12.B 13.A 14.B 15。D 16.D

  一、 多项选择题

  1.ACD 2.CDE 3.ABDE 4.ADE 5.ABCDE

  三、案例分析题

  (一)答:某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度再审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如果是二审审结的,再审应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该案某中级人民法院发现本院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决定再审时,不能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而应由原二审法院即某中级人民法院先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然后按二审程序再审。

  (二).答: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有以下不正确之处: (1)不能以当事人的申诉作为引发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当事人的申诉只能是人民法院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途径。所以,本案要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2)高院决定再审后,不能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再审或提审之前,只能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3)高院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本案是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显然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三) 1 、不能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当事人的申诉只能是人民法院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渠道,所以,本案要进入再审程序,只能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人民法院依职仅决定。

  2 、高院决定再审以后,不能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再审或提审之前,只能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3 、高院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本案是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显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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