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章节密训题:收入
来源 :考试网 2019-07-10
中四、综合题
1.甲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有关的经济事项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设备,售价为1 500万元,成本1 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于两年后将该设备回购,回购价格为1 300万元。当日设备已发出,货款已收存银行。
甲公司按1 50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 200万元。
(2)3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1 000件,每件单位成本为0.9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日甲公司已将商品发出。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其自身普通股股票100万股,分两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甲公司发货时支付,第二次在丙公司验收合格时支付。当日丙公司普通股股票价值为12元/股。3月15日,丙公司验收合格,再次向甲公司支付50万股普通股,当日丙公司普通股股票价值为15元/股。甲公司B产品的每件售价1.1万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甲公司按1 10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900万元。
(3)5月22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一批C产品,售价为1 200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1 0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当日商品已发出。合同约定甲公司需向丁公司支付促销费50万元(此费用为行业规则,甲公司并未取得丁公司任何商品和服务)。5月30日甲公司收到扣除促销费后的净价款,并存入银行。
甲公司按1 20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800万元,确认销售费用50万元。
(4)6月30日,甲公司与戊公司远期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于2年后交货,戊公司有两种可选方案付款,即在签订合同时支付400万元,或者2年后产品交付时支付449.44万元。戊公司选择在签订合同时支付货款。当日款项已收存银行,相关商品在交货时控制权转移。甲公司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利率为6%,且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甲公司按40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未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5)9月1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在12月31日前向庚公司陆续交付2 000台C产品,每台售价1万元,成本0.8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月1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在12月31日前再增加向庚公司交付500台C产品,每台售价0.85万元(未反映单独售价)。至11月30日,甲公司已向庚公司交付C产品1 500台。截止12月31日,甲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剩余1 000台C产品。
甲公司12月按425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400万元。
(6)12月1日,辛公司委托甲公司为其代销5 000件D产品,与辛公司约定的结算价款为1.6万元/件,同时甲公司按代销价款的10%向辛公司收取代销手续费,未代销的D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辛公司承担(但因甲公司责任除外)。当日甲公司已收到5 000件D产品。至12月31日甲公司已销售1 000件。
甲公司按1 60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 440万元。
其他资料: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满足限制条件,且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资料(1)会计处理不正确。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负有在两年后回购该设备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并未取得该设备的控制权。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该交易的实质是乙公司支付了200万元(1 500-1 300)的对价取得了该设备2年的使用权。甲公司应当将该交易作为租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资料(2)会计处理不正确。
甲公司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股票)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即1 200万元(100×12)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后,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而发生变动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该变动金额不应计入交易价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料(3)会计处理不正确。
甲公司在向丁公司转让商品的同时需要向丁公司支付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未从丁公司处确定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所以应确认收入1 150万元(1 200-50),不确认销售费用。
资料(4)会计处理不正确。
甲公司与戊公司的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进行调整,以反映该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同时,商品并未转移给戊公司,所以甲公司不能确认收入。应将现销价(449.44万元)确认为合同负债,将收到的款项与合同负债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并按6%的实际利率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资料(5)会计处理不正确。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但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所以甲公司12月应确认收入=500×1+500×0.85=925(万元),结转成本=1 000×0.8=800(万元)。
资料(6)会计处理不正确。
从合同约定条款分析(未代销的D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辛公司承担,但因甲公司责任除外),甲公司属于代理人。即企业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以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所以,甲公司应按净额160万元(1.6×1 000×10%)确认收入,按实际发生代销支出确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