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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冲刺题:合同法分则

来源 :考试网 2020-08-19

  一、单项选择题

  1.侯某和赵某于6月1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6月10日侯某与银行签订购房按揭贷款合同,6月20日侯某和赵某去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月21日侯某和赵某去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6月25日赵某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侯某,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A.6月1日

  B.6月20日

  C.6月21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次日丙找到甲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玉器,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给丁。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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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如果甲乙之间签订的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D表述错误。

  4.甲公司向乙企业订购10辆货车,约定分两批交付,同时订购了随车维修工具。已知各辆货车均独立运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因车辆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维修工具的合同

  B.如果因维修工具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车辆的合同

  C.如果某一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D.如果第二批交付车辆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各辆货车独立运营,不符合约定的货车不会影响其他货车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不能解除全部车辆的合同,选项CD说法错误。

  5.赵某欲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明知A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但担心房屋价格上涨,仍向A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后赵某又看中了相同地段一价格更加合适的二手房,以A公司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其返还定金,双方谈判未果,赵某诉至法院。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A公司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明,则下列对该预售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未生效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6.2018年2月6日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高某,4月15日赵某意图非礼高某,被奋起反抗的高某用水果刀扎伤。高某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并通知赵妻将赵某送至医院,当晚19时,赵某经抢救无效去世。高某因正当防卫被法院宣告无罪。赵妻作为继承人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赵妻不能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

  B.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行使

  C.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行使

  D.即使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赵妻也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高某被宣告无罪,并非因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因此赵妻不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CD说法错误。

  7.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5%。乙银行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甲企业实际得到19万元。借款到期时,甲企业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是( )万元。

  A.19

  B.19.95

  C.20

  D.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9+19×5%=19.95(万元)。

  8.侯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借期1年,并未约定利息。但侯某直至2年时才归还该笔借款,则赵某可以要求侯某支付的利息是( )元。

  A.0

  B.6000

  C.12000

  D.2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赵某借款100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期2年,按年付息,年利率45%。甲公司第一年向赵某支付利息45万元,若甲公司第二年逾期未付息,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45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3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15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赵某主张要求甲公司按照借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甲公司第一年按照45%的利率向赵某支付利息,其中超过36%的部分,甲公司是可以要回的。甲公司两年合计应向赵某支付的利息为100×36%+100×24%=6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45万元,需要另外支付15万元的利息。选项C正确。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为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因为工期紧,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任务的主要部分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公司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加工后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 )。

  A.丙公司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此题由甲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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