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五
来源 :考试网 2020-03-21
中1.甲、乙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
B.仲裁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
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1)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2)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能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
A.收养协议纠纷
B.买卖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专利权财产纠纷
【答案】A
【解析】(1)选项A: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能协议管辖;(2)选项BCD:只有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可以协议管辖。
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D.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选项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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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由副经理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为4年
C.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任期为2年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答案】D
【解析】(1)选项A: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副经理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但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能是4年);(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但监事任期法定为3年(不能是2年);(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先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爱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公司章程未规定时,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C
【解析】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B.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C.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答案】D
【解析】选项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7.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8.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3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C.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B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1/3以上的董事(≥3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选项C: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4人)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9.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
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D.新设立一个与合伙企业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B
【解析】(1)选项A: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3)选项C: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选项D: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10.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