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五
来源 :考试网 2020-03-21
中11.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3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商业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
A.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答案】B
【解析】(1)选项A: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票据有效;(2)选项B:汇票金额应为确定的金额,否则汇票无效;(3)选项C:合同号码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是否记载与汇票的效力无关;(4)选项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但未在汇票上签章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粘单上签章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但未记载背书日期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
【答案】A
【解析】(1)选项A: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2)选项BCD: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应当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质押”.“为担保”等字样并签章,才构成汇票质押;(3)选项C:背书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14.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B.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C.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D.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
【答案】D
【解析】选项D: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15.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表述中,不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B.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C.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D.被保险人因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答案】C
【解析】选项C: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16.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水泥10吨。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货,但甲因躲避他人债务不知去向。乙无奈,将水泥提存。提存当晚,突降特大暴雨,库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毁损。1个月后,甲躲债归来,请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和提存费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拒绝甲交付水泥的请求
B.水泥毁损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C.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
D.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提存费用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债务人(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视为其已经履行债务,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2)选项BD: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甲)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甲)负担。
17.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
A.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生效之日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D
【解析】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8.陈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保证书,李某接受且未提出异议,但保证书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B.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C.张某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9.李某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但未约定借期内是否支付利息。1年后,李某未如期归还借款,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的下列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B.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C.要求李某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D.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答案】D
【解析】(1)选项AB: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对利息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CD: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答案】C
【解析】(1)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分配.投资和赠送”时,视同销售货物;(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不视同销售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