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真题及答案二
来源 :考试网 2018-10-02
中【(2017年)·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B.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选项ACD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2016年)·单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制度。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016年)·单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CD都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2014年)·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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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17年)·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C错误。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B错误。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D正确。
【(2014年)·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013年)·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因此选项A的表述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选项BC的表述错误。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2012年)·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2017年卷I)·单选题】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B.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D.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011年)·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