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真题及答案二
来源 :考试网 2018-10-02
中【(2009年)·多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2013年)·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选项B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本题中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014年)·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选项AB正确);(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选项D正确)。
【(2013年)·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D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在线题库 |
4,456题 |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在线题库 |
3,512题 |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在线题库 |
3,522题 |
『答案解析』《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009年)·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将导致支票无效的有( )。
A.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
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C.支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
D.支票的出票日期被更改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因此选项A不选;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无需记载付款日期,因此选项B不选;票据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C应选;票据的金额、收款人和出票或签发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D应选。
【(2017年卷I)·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 )。
A.票据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付款人名称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009年)·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到期日前的下列情形中,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
A.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
B.汇票被拒绝承兑
C.承兑人或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D.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008年)·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有( )。
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
B.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的
C.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逃匿的
D.汇票到期日前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禁止活动的。本票、支票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有关汇票的规定。
【(2009年)·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因此选项A不选;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本身还是有效的,因此选项D不选。
【(2017年卷I)·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有( )。
A.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C.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D.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2017年卷II)·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有( )。
A.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另行书面签订质押合同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B.出质人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
C.出质人在票据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但未签章便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D.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口头约定质押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如果没有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进行了背书签章,不属于质押背书构成了普通的背书转让。如果仅是签订质押合同,没有进行背书转让签章,也不构成质押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