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导航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巩固试卷(1)

来源 :考试网 2018-07-17

  四、简答题

  1.甲公司专营A地至B地的旅客运输业务。2006年11月1日,由于正值客运淡季,甲公司将一使用空调车的班次取消,购买了该班次车票的旅客被合并至没有空调的普通客车中。该批旅客认为甲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部分票款,但甲公司以近期多雨雾、路不好走,两种票价金额相差不大为由,不同意退还相差部分的票款。

  当车行至某段山路时,司机因故采取了急刹车措施。乘客乙被甩到车内地板上摔伤。乘客乙经医院诊断鉴定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要求甲公司承担医药费及其他相关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试题来源中级会计师焚题库,免费下载手机题库做题[点击下载]!

  (1)甲公司不退还部分旅客票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应否对乘客乙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公司不退还票款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减收票款。

  (2)甲公司应对旅客受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症、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2.甲、乙、丙、丁、戊拟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兼任公司的监事。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

  A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11年6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2012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事项: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③增选戊为公司董事,1年前戊曾因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

  (2)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8000万元,公司决定2012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3)公司董事丁决定将其持有的部分A公司股份转让给B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2)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是否符合规定?

  (3)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三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4)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5)公司董事丁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B公司是否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1)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

  首先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其次乙兼任监事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2)股东大会会议制度不符合规定。

  试题来源中级会计师焚题库,免费下载手机题库做题[点击下载]!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①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②董事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③增选戊为公司董事不符合规定。

  首先,选举董事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其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4)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A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为8000万元,可不再提取。

  (5)公司董事丁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11年6月至2012年第一季度的时间不足一年,因此不得转让。

  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为避免发行失败,本次配售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试题来源中级会计师焚题库,免费下载手机题库做题[点击下载]!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说明理由。

  (2)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本题中,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2)①董事会拟定的配售股份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向原有股东配售的股份比例为3800万元,超过了股本总额12000万元的30%(3600万元),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采取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应采取代销方式发行。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