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7)
来源 :考试网 2018-05-21
中三、判断题
1.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2.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
【答案】√
4.
【答案】√
5.
【答案】×
【解析】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7.
【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8.
【答案】×
【解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此为协议退伙的情形之一;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这属于通知退伙。
9.
【答案】×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10.
【答案】×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事务执行人,全体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
11.
【答案】×
【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12.
【答案】×
【解析】“不得代位,不得抵销”。
13.
【答案】√
【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4.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15.
【答案】×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