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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试题及答案14

来源 :考试网 2017-10-20

  五、综合题

  1、 某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自产沙发140套,每套零售价1.2万元,实际收取价款86万元;

  (2)销售自产沙发30套给本企业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24万元;

  (3)新设计生产整体办公家具5套作为利润向投资者分配,每套成本价2万元,市场上无同类家具销售价格;

  (4)为某宾馆定做家具一批,合同中注明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以分期收款方式结算货款,合同规定本月应收不含税货款12万元,月末实收12万元;

  (5)本月初从农民手中购进农产品原木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

  (6)委托某商场代销一批家具,双方约定每套不含税售价1.1万元,共计100套,当月收到代销清单注明已经销售50套,并收到货款;

  (7)本月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月初从农民手中购入的原木损失10%;

  (8)当月购入生产用设备一批,不含税单价20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台。

  计算该家具厂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

  (1)向消费者销售沙发的销项税

  140×1.2÷(1+17%)×17%=24.41(万元)

  (2)向本企业职工销售自产沙发的销项税额

  30×1.2÷(1+17%)×17%=5.23(万元)

  (3)办公家具用于利润分配的销项税额

  2×(1+10%)×5×17%=1.87(万元)

  (4)为宾馆定做家具的销项税额

  12×17%=2.04(万元)

  (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80×13%+2×7%)×(1-10%)=9.49(万元)

  (6)委托代销的销项税额=1.1×50×17%=9.35(万元)

  (7)生产设备进项税额抵扣=20×2×17%=6.8(万元)

  (8)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4.41+5.23+1.87+2.04+9.35-9.49-6.8

  =26.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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