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试题及答案2
来源 :考试网 2017-10-07
中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出质的有( )。
A.支票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答案】 A, C, D
【解析】选项B: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设定质押。(P54、60-61)
2.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甲有权自主决定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甲如果未通知乙、丙、丁即将份额转让给戊,乙、丙、丁有权主张撤销甲戊之间的共有份额转让合同
【答案】 A, C, D
【解析】(1)选项AB: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2)选项C: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选项D:优先购买权性质上属于债权,乙、丙、丁的优先购买权并不优于戊的权利。(P46、36)
3.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吴某依约支付第一个月的价款。后来,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此时,吴某已经2个月未向周某支付价款。根据物权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电脑的所有权最终归王某取得
B.该电脑的所有权最终归吴某取得
C.假设周某未将电脑出售给王某,周某可要求吴某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假设周某未将电脑出售给王某,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答案】 A, C, D
【解析】(1)选项AB:吴某尚未付清价款,周某仍享有所有权,王某对周吴二人的交易并不知情,不存在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王某可以继受取得电脑的所有权。(2)选项CD: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P47、95)
4.甲、乙、丙、丁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答案】 B, D
【解析】(1)选项AB:会计师事务所以事务所的名义(而非注册会计师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因此,该债务属于企业债务(而非合伙人个人债务),应当先以企业财产承担责任;(2)选项CD: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P134)
5.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有( )。
A.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答案】 B, C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P136);(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137);(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138);(4)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P138)。
6.紫云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近期公司的几次投标均失败,董事会对此的解释是市场竞争激烈,对手强大。但监事会认为是因为董事狄某将紫云公司的标底暗中透露给其好友的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
A.提议召开董事会
B.提议召开股东会
C.提议罢免狄某
D.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答案】 B, C, 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并不享有法定的提议召开董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2)选项B: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选项C: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选项D: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P168-169)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C.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答案】 B, C
【解析】(1)选项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2)选项B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3)选项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P227-228)
8.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应当通知大界公司到法院查看盘堂公司提交的汇票
B.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汇票一致,则应当开庭审理
C.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汇票不一致,则应当驳回盘堂公司的申报
D.应当责令盘堂公司提供证明其对出示的汇票享有所有权的证据
【答案】 A, C
【解析】利害关系人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选项A正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选项BD错误),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选项C正确)。(P351)
9.某市为方便居民出行,拟建ⅹ号地铁线,拟定的建设运营方案为:(1)设立ⅹ号地铁公司,由该市国资委下属的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负责该地铁线土建工程部分;(2)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特许经营公司,负责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3)特许经营公司与ⅹ号地铁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在土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取得相关资产的使用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ⅹ号地铁公司由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B.ⅹ号地铁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该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指定
C.地铁公司属于公益类国有企业,禁止社会资本进入,上述建设运营方案不合法
D.ⅹ号地铁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均属于国家出资企业
【答案】 A, B, C, D
【解析】(1)选项A: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P386);在本题中,对ⅹ号地铁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是该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选项B: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不包括总经理)(P390);(3)选项C: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P390);(4)选项D:特许经营公司由社会投资者组建,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P388)。
10.《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根据考核期间的不同,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其中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 )。
A.利润总额
B.经济增加值
C.总资产周转率
D.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答案】 A, B
【解析】选项CD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P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