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法律行为
来源 :考试网 2019-01-15
中知识点1: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 行为能力 |
分类标准(2018年重大调整) |
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 |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知识点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2018年重大调整)
行为人 |
效力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如无其他因素影响,行为有效 | |
独立实施 |
行为无效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如无其他因素影响,行为有效 | |
独立实施 |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
行为有效 | |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
行为效力待定: (1)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行为有效 (2)法定代理拒绝追认或善意相对人在追认前撤销的,行为归于无效 |
知识点3:意思表示不真实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2018年重大调整)
情形 |
效力 |
撤销权人 |
消灭时效 | ||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 |
无效 |
—— |
—— | ||
重大误解 |
可撤销 |
双方当事人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 | ||
因乘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 |
受损害方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
欺诈 |
当事人一方欺诈 |
可撤销 |
受欺诈方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
第三人欺诈 |
当事人一方(受益方)知道或应当知道 | ||||
当事人一方(受益方)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 |
如无其他因素影响,有效 |
___ | |||
胁迫 |
当事人一方胁迫 |
可撤销 |
受胁迫方 |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 |
第三人胁迫(不考虑受益方当事人是否知情) |
【注意】
(1)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提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依法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撤销权人不行使或不及时行使撤销权,该民事法律行为将自始作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待。
(2)消灭时效
①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②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真题•单选题】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答案】C
【解析】(1)12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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