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第六章
来源 :考试网 2018-08-29
中1.征税范围: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改增
交通运输 |
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服务 | |
邮政服务 |
邮件寄递、邮票报刊发行、邮政汇兑、邮品销售、邮政代理(不包括邮政储蓄) | |
电信服务 |
基础电信 |
语音通话;出租出售带宽、波长等 |
增值电信 |
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互联网接入等 | |
建筑服务 |
安装服务(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燃气等的安装费、初装费)、修缮服务等 | |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 |
现代服务 |
技术服务 |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
信息技术 |
软件、电路、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
文化创意 |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 |
物流辅助 |
航空、港口码头、打捞救助、仓储、装卸搬运和收派 | |
租赁服务 |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既包括有形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 |
鉴证咨询 |
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翻译、市场调查、技术咨询) | |
广播影视 |
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 | |
商务辅助 |
企业管理、经纪代理(包括金融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人力资源、安全保护服务 | |
生活服务 |
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 | |
销售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 |
销售不动产 |
|
2.视同销售:界定、计算
(1)界定:委托代销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异地移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用于对外(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无偿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计算:该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价→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价→组成计税价格
①不征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
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税率:17%、13%、11%、6%
11% |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6% |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了租赁)、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了转让土地使用权) |
讲义来源:考试网马志钦老师考前冲刺班课程讲义,点击查看课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