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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章节整理1

来源 :考试网 2017-08-12

  一、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5、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的范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

  二、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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