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章节整理1
来源 :考试网 2017-08-12
中一、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5、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的范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
二、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