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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冲刺班重点讲义: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来源 :考试网 2017-07-13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冲刺班重点讲义: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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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考点1:公司的概念和公司具体种类 ★★

  (一)公司的概念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主要是独立的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种类

  辨析对比 子公司 VS. 分公司

  【多选题】(2008年)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因此选项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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