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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造价工程师“挂证“将被列“黑名单“

来源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02-18

烟台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 将被列"黑名单"

  近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利局4部门联合发文,正式启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从具体任务安排来看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全面覆盖,无死角。此次专项整治对象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企业单位,实现了对工程建设领域人员、单位的全覆盖。

  二是联合治理,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报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此外,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对涉及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查处违规“挂证”行为。

  三是标准明确,严执法。本次整治行动判定标准简单明确,即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除以下6类情形外均认定为“挂证行为”: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四是程序严谨,重实效。按照工作安排,本次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19年3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至8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4月至11月底为国家、省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阶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本次整治对“挂证”行为处罚非常严格,撤销违规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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