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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报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信息中心 2016-03-07

  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要求,为做好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注册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到期未办理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请尽快补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网上相关扫描件,要求材料齐全、清晰可辨,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至我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联系人:胥 淼电话:0991—2824827

  任智红 电话:0991—2823164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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